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針對《鏡週刊》今(13)日出版有關三中黨產案的報導,前總統馬英九忍無可忍,下午直接跑到台北地檢署,對北檢檢察長邢泰釗、承辦主任檢察官王鑫健提告涉嫌洩密。馬英九還說,北檢根本不適任繼續調查本案,決定聲請移轉管轄,希望檢察總長能發揮檢察一體監督職權,公平辦案。緊接著,馬隨即步行至台高檢再往最高檢察署遞狀。
▲前總統馬英九突襲北檢提告。(圖/翻攝畫面)
馬英九公開發表的全文如下:
我今天來,告發檢察官洩密,實在是忍無可忍。從台北地檢署重啟偵辦三中案以來,一直有各種扭曲事實的錯誤傳聞,我基於尊重司法,始終隱忍不發。
直到上個月29日,我到北檢應訊14.5個小時後,各種違背事實、離譜誇張的偵查細節,不斷被少數媒體報導。這些媒體所得到所謂的「獨家消息」,都是片段且不真實的。這樣的洩密,是洩漏不實的秘密、選擇性的洩漏對被告不利的錯誤資訊。
有些部分我們合理懷疑是檢方洩密,例如查扣上百片光碟、張哲琛供稱…等等,除了檢方以外,誰會知道這些內容呢?為什麼檢察官可以公然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洩密呢?
這些內容很多顯然是檢察官自行延伸或者斷章取義或扭曲出來的。今天出刊的「鏡週刊」就是一例,什麽「那就回饋給他」,我像是會說出這種話的人嗎?我從來沒有指示回饋以圖利任何人或單位,所有我參與過的會議,都一再強調所有買賣一定要依法行事,不可以有暴利的行為。
北檢一再洩漏不實且扭曲的偵查細節,對比北檢檢察官起訴我的洩密案的振振有辭,實在很可笑。我的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女士,上週已經要求北檢對外說明,但直至今日,北檢都沒有正面回應。
這樣的偵辦,已經涉嫌違反「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公平辦案原則,怎麼可能公平、公正?我們認為台北地檢署以及偵辦本案的檢察官,顯然已經不適任繼續調查本案。因此我要申請移轉管轄,希望檢察總長能夠發揮檢察一體監督的職權,公平辦案。
▲前總統馬英九突襲北檢提告。(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