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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前大韓航空副社長趙顯娥2014年搭乘自家客機時,因空服員未依規定將堅果放在碟子裡,而是整包拿給她,讓她當場發飆,氣得要已在跑道上準備起飛的客機掉頭開回機場登機門,並把座艙長趕下飛機,造成飛機延誤抵達南韓,事件一出引發軒然大波。南韓最高法院於今(22)日針對「堅果門」案宣判,維持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2年的判決。
▲圖/翻攝自《huffingtonpost》
事件爆發後,此事也成為全國醜聞,趙顯娥於2015年間遭依違反航空法等罪名起訴,而她事後也辭去韓航副社長職務,並向機組人員道歉。對此,最高法院維持上訴法庭判決,認定迫使仍在地面的班機返回登機門,不能被視為「偏離航道」,不過她辱罵、逼迫機組人員下機的行為則被判處有罪。
南韓2014年爆發「堅果門」事件後,為了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於去年1月祭出新法,若在客機飛行途中,任何人打擾機師,將面臨高達五年有期徒刑,和5000萬韓元(約台幣150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