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抒珉、謝鈞仲/新北報導
明明是綠燈通行卻被開紅單,會有這樣的烏龍事件嗎?有民眾po網說他在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一段被開單,但他觀察了一下才發現,原來是同一支紅綠燈兩面的燈號不一樣,自己在綠燈通行但警方從對向看是紅燈,認為這是烏龍開單,不過警方也解釋他們知道紅綠燈有秒差設置,取締時還會依據行人號誌輔助作為判斷標準。
民眾:「變紅燈的時候我們要趕快跑到另外一邊,變黃燈了哦。」奇怪!同一支紅綠燈一面亮紅燈,另一面卻還是綠燈,民眾拍下影片質疑交通號誌有秒差,害他們吃上闖紅燈罰單。發文寫道,他們告知警方沒闖紅燈,也有其他駕駛跟他們一樣綠燈通行卻被開單。
▲▼民眾被開闖紅燈罰單,拍影片質疑紅綠燈兩面號誌有秒差。(圖/翻攝自林口大家庭臉書)
記者謝抒珉:「重回現場林口區仁愛路一段,左邊看到的畫面是我用手機拍的是綠燈,不過攝影記者從對向拍過來卻已經變成紅燈。」明明已經紅燈車還是不斷往前衝,不是集體違規闖紅燈,而是他們還在綠燈狀態,同一支紅綠燈雙向燈號不一樣,時間差早晚不同長達5至13秒,其實是刻意設置的「遲閉」時相,綠燈時間比對向車道來得長,要讓左轉車有時間通行。
▲明明這一側已經是紅燈,車輛仍不斷通行。
民眾:「覺得應該是同步比較安全。」
民眾:「(時間差)這樣才有時間左轉,當然開單這有點不太合理。」
多幾秒通行時間卻有不少駕駛在這被開紅單,有網友質疑難道是警方年底開單衝業績嗎?警方自清說舉發有一定的判斷依據。新北市新莊分局文化所副所長王駿騰:「交通號誌有早開遲閉時相管制,現場取締還會再依據路邊行人交通號誌作為輔助。」
▲警方表示開單還是會根據行人號誌做輔助。
警方解釋會透過行人號誌雙重驗證,小綠人亮燈行人通行,表示車行方向一定早就紅燈了,強調確定是車輛有違規事實才會舉發,民眾提出申訴得先證明自己真的是「綠燈行」,如果有行車記錄器佐證可能比較有機會能申訴成功。(整理:實習編輯黃韻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