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一名29歲黃姓男子去年與一名女性友人酒後發生性行為,事後女子發現自己得了菜花,氣得控告男子趁她酒醉性侵、故意傳染菜花。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女子事後曾傳訊息給黃男「我沒有很介意」,加上黃男也拿出檢查報告證明,最後檢方認為罪證不足,今(26)日對黃男做出不起訴處分。
▲女子控告黃男趁她酒醉性侵、故意傳染菜花。 (示意圖,與本文內容無關/翻攝自人民網)
女子指控,去年9月她與黃男相約喝酒,沒想到黃男趁她酒醉「硬上」,她當時痛得大喊「好痛,不要」,黃男才停止動作,結果事後她竟發現自己得了菜花,認為黃男趁她爛醉性侵且刻意染病給她。
對此,黃男則表示,他在2014年的確罹患菜花,但就醫治療後已痊癒,加上醫師說不用再回診,他才認為病已經好了;至於性侵部分,黃男則堅稱當時是兩情相悅,並拿出當時和對方的聊天記錄證明。
對話記錄上顯示,女子事後詢問黃男「到底怎麼發生的」,黃男則解釋「就是頭髮吹一吹,我們就親了」,她接著回「沒關係啦!我應該其實沒很介意,只是真的很痛就是」。
新北地檢署最後認定女子當下沒有爛醉,加上從2人聊天內容中,女子與黃男的聊天內容不像是被性侵後的對話,至於黃男刻意染病部分,因病歷顯示黃男血液呈現陰性反應,黃男誤以為痊癒也不是不可能,最後檢方因罪證不足,對黃男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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