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台北報導
台中一名惡狼,去年在交友軟體上結識一名17歲少女,兩人相約夜遊,豈料他卻趁四下無人時性侵少女,他自稱在性侵到一半的時候,突然「感到很恐怖」,又說「我看得到那種東西,有看到」也因此罷手,法院認為他已嚴重戕害少女身心發展,依法判處4年6個月徒刑。
▲阿誠與小美相約夜遊,不料他竟趁四下無人性侵小美。(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聯合報》報導,惡狼「阿誠」(化名)在交友軟體BeeTalk上,認識17歲少女「小美」(化名),並用LINE聊天相談甚歡,去年12月初,阿誠騎車載小美去台中大坑地區夜遊,兩人停車後欲步行前往某餐廳,不料阿誠卻趁四下無人,從後方抱住小美並撫胸親吻,小美大喊:「不要這樣!」並伸手抵抗。
阿誠見小美抵抗,不但強行脫掉小美的褲子,更強迫小美到一處更偏僻的地方,並在該地性侵小美,小美因感覺似乎越抵抗阿誠越興奮,於是故作消極,並在事後在家人的陪同下報警。
檢警偵訊時,阿誠供稱小美「一開始有抗拒,後來沒有,她說不要這樣」、「之後她說不要射在裡面」他也稱當時突然「感覺很恐怖,附近很暗,我看得到那種東西,有看到」、「那時候我感到很恐怖」等,法官認為他造成被害人的創傷,也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強制性交罪判他4年6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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