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嘉義一名罹患躁鬱症的許姓男子,在2015年間住院時病發,竟對服用安眠藥無力抵抗的病友指侵,一審遭判刑2年。不過他以「法官未考慮我病發性慾高漲」提出上訴,二審獲緩刑5年。
▲醫院病床示意圖/記者馮珮汶攝影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許男在2015年8月22日上午9時許,趁著同樣患病的女病友服用安眠藥後熟睡時潛入病房,強吻、解開對方褲頭以手指性侵2次得逞。事後女病友返回大學,向校內心理諮商師哭訴,整起事件才曝光。她表示不願意跟對方發生關係,但礙於服藥後意識模糊,「所以沒辦法做出明顯的肢體動作,只有腳稍微移動一下。」
一審法官判處許男2年有期徒刑,但他不服,強調「法院未考慮事發當下他因躁期發作導致性慾高漲」,提出上訴。二審法官認為許男事後曾向護士道歉,顯見他並非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但他當下確實出現嚴重躁期症狀,考量行為受到影響,改判緩刑5年並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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