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啟明/台北報導
新竹一名陳姓男子與女鄰居長期發生口角,陳男去年5月把5張紙夾在她家一樓鐵捲門上,寫著「性功能障礙要趕緊就醫,不要因無法滿足老婆的需求而讓老婆火氣旺,害老婆到處噴火亂發脾氣」等語,意指女鄰居的丈夫有性功能障礙,女鄰居認為遭到騷擾憤而向警方報案,經新竹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認定陳男性騷擾成立,陳不服提起訴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也認為構成性騷擾,判他敗訴。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判陳男敗訴。(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女鄰居曾向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表示,陳男指她丈夫性功能障礙的文字被夾在鐵捲門上,令她「感覺很不舒服且被羞辱、很恐懼」。
林辯稱法官是女鄰居的丈夫曾說自己性功能障礙,他才寫那些文字,目的是建議女鄰居的丈夫去看醫生。法官認為那些文字涉及女鄰居的私密性生活,使她感受敵意及恐懼,因此性騷擾防治委員會的認定並無不妥,陳男確實對女鄰居性騷擾,判他敗訴。陳男可上訴。此案未來若確定陳男性騷擾,新竹市府可對他開罰1到10萬元的行政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