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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通電收又挨罰了!昨(30)日高速公路局確認遠通電收完成收費員安置,但其中有一封任用書寄送失誤,遭罰450萬元,但遠通以「不符比例原則」為由,拒絕繳交罰金,目前累積拒繳罰金來到約5.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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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公局從前年起,因ETC利用率未達標和電子門架建置落後,先後對遠通電收進行罰款,達五億多元,但遠通電收通通拒絕付款,並一狀告上法院,目前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形成罰歸罰但遠通不痛不癢的情形,高公局也苦無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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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次收費員轉置不力事件遭罰,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會長林碧煌痛批,本在去年底就應該完成人員轉置,卻一路拖到現在才「輕罰」,高公局也放任遠通不繳5億多元的罰款,根本就是包庇。(整理:實習編輯王怡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