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宜蘭報導
花蓮縣1名38歲的周姓板模工,去年間前往宜蘭縣大同鄉拜訪女同事,竟趁對方12歲女兒小寧(化名)在客廳獨處時,伸出狼爪反覆撫摸少女下體及大腿,儘管小寧不斷反抗,仍逃不過周男控制,還好小寧阿姨碰巧來到客廳,周男才未性侵得逞,全案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周男3年2月徒刑。
據了解,去年5月14日下午時分,周男前往拜訪一起從事板模的女同事住處,當時小寧獨自坐在客廳,他便伸手狂摸其下體及大腿,小寧不斷揮手拒絕,周男竟用手摀住對方嘴巴,持續撫摸小寧下體及大腿,直到小寧阿姨來到客廳,及時制止周男並報警,小寧才得以逃離狼爪。
周男應訊時坦承犯行,但他辯稱只撫摸少女大腿,並未深入到下體,對方出言拒絕後,他就沒有繼續動作,也沒有用手摀主少女嘴巴,不讓她喊出聲音,不過法官根據小寧及阿姨證詞,以及案發時的照片,認定被告犯罪事實為真,周男所言顯然是犯後卸責之詞,不予採信。
法官審酌被告有公共危險、竊盜等前科,品行非無可議,加上他因一時難以控制情慾,強制猥褻年僅12歲的少女,對成長中的少女身心造成傷害,犯後也未見悔悟,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周男有期徒刑3年2個月。
▲周男反覆撫摸少女大腿及下體遭判3年2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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