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市一名曹姓男子,在2014年對妻子家暴後,法院在2015年初對曹妻頒布保護令。但沒想到曹男竟違反保護令,跑到女方住處要求行房,被拒絕後還強行扒光妻子衣物磨蹭,還射精在女方臀部,再對她一陣暴打。
▲示意圖/攝影者PROBeatrice Murch, flickr CC License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曹男2015年9月22日前往妻子居住地,在樓梯口遇到正要外出買菜的妻子,不顧她抵抗將她強拖到琴房扒光,並在她下體磨蹭,最終射精在妻子屁股上。
曹妻表示,當時因為雙方拉扯,曹男無法性侵得逞。她在被射精後進廁所清洗,沒想到一出來就被曹男痛毆,導致左眼挫傷,期間她也反咬曹男一口。不過對於妻子的控訴,曹男竟表示「一時衝動才會自慰」等話,雖然曹妻開庭時不願再繼續追就,只希望法官讓曹男心理輔導。
但法官認為曹男犯後並無悔意,依照違反保護令罪判處拘役50日,易科罰金5萬元、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