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啟明/台南報導
惡劣!台南一名陳姓男子與大陸籍妻子結婚後,大學畢業的他開設了國術館,平時還有再交授易經,但是私下卻對陳姓陸妻拳腳相向,甚至還會用剪刀、刀子威脅要求陳妻脫掉衣服最後還反鎖在3樓房間內,讓陳妻苦不堪言,事後向妹妹求救報警。台南高分院依傷害罪判他拘役59日,得易科罰金5萬9000元,另依私行拘禁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
▲陳男涉嫌家暴還扒光妻子衣服,遭法官判刑。(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陳男2010年因竊盜案件、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遭到判刑,出獄後於2011年和第二任陳女結婚,但是並沒有因此改掉家暴壞習慣。去年4月16日下午和老婆發生爭執後,竟然徒手痛毆女方,還將對方身上的衣物強行扯開,並將人反鎖在3樓房間。事後,陳女以通訊軟體LINE向妹妹求救,並在妹妹協助之下報警,待警察到家裡來後才結束一場驚魂記。
陳女指控,被先生告知在台依親延期居留可能辦不出來,心急之下就說出,「你是台灣公民,為什麼保護不了自己老婆,那你算不算是男子漢」,因此惹惱對方,事發當天就被男方以剪刀、刀子威脅要脫掉衣服,期間拒絕過幾次,但是都被用拳頭教訓,最後是因為傳LINE給妹妹才因此得救。
案件審理期間,陳男否認犯行,辯稱女方有被害幻想、幻聽等精神疾病,曾帶對方到醫院治療,所以妻子只是在胡言亂語罷了。不過當時上前救援的姚姓員警指出,獲報後趕到現場,發現陳男和前妻在客廳聊天,還稱沒有任何異狀,就在快要離開之際卻看見有人丟衣架到地面,這時才發現陳女被軟禁,趕緊通報119派人手支援。
法官認為,被告有妨害自由、偽造文書、妨害公務、竊盜及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等前科紀錄,曾因為家暴案件入監服刑卻未能記取教訓,僅因為老婆居留問題就拳打腳踢,甚至當警員到場後還表現出完全漠視的態度,且犯後矢口否認犯行,依傷害罪判他拘役59日,得易科罰金5萬9000元,另依私行拘禁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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