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屏東縣27歲男子陳振惟,因受不了媽媽長期遭家暴,去年7月為了保護媽媽,拿剪刀失手刺死爸爸,屏東地院昨(22)一審判7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其實陳振惟非常孝順,每次媽媽被家暴,他都護著媽媽,所以失手殺死爸爸後,阿嬤跟姑姑都到警局下跪替他求情。
▲陳振惟(中)在親友眼中是好孩子。
陳振惟身為長子,退伍後就在家裡開的羊肉爐店幫忙,在親友眼中是好孩子,因父親長期酗酒後對媽媽施暴,去年7月23日晚間,爸爸辱罵媽媽「偷藏錢」、「偷人」,他與爸爸發生衝突,遭爸爸毆打因此反擊,最後失手把爸爸刺死,事後到警局自首,阿嬤跟姑姑都下跪哭求,拜託讓他沒事。
▲陳振惟為保護媽媽,失手刺死爸爸。
陳振惟母親也說,要不是兒子一路陪著,她根本沒辦法撐下去,有一次丈夫還不准她在冬天洗熱水澡,兒子跪了半小時,只為求爸爸同意。因殺害直系尊親屬法定是死刑或無期徒刑,但陳振惟自首所以刑期降為15年,法官考量是為了保護媽媽又再把刑期減半,對此,陳振惟母親婉拒媒體採訪,僅表示已經知道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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