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台北報導
打臉酒駕零容忍?宜蘭縣兩名男子酒駕,酒測值都超過0.25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但案件經過審理,法官竟判兩人無罪!到底怎麼回事?原來,洪姓及何姓男子酒駕,呼氣酒測值都是每公升0.26毫克,宜蘭地院認為酒測器會有誤差,有可能未達0.25毫克法定刑罰標準,判2人無罪!
▲酒駕累犯判無罪?法官:酒測儀器有正負0.03誤差值。
宜蘭的洪男以及何姓老翁加上這次被抓已經是2度酒駕,以及3度酒駕了!兩個人去年底,都在宜蘭酒後開車被攔查,警方請他們吹酒測,數值剛好都是0.26毫克,超過法定標準值,依照公共危險移送法辦。但案件送到宜蘭地院審理,法官卻有不同見解,認為酒測儀器在酒精濃度小於每公升0.4毫克時,有正負0.03毫克的誤差值範圍,這樣的範圍是可被容許的,換句話說,兩名酒駕民眾被測到0.26毫克,實際酒測值可能介於0.23到0.29毫克。有可能未達刑罰標準!基於「罪證有疑、利於被告」證據法則,做出兩名酒駕男子無罪判決!
按照法理判,卻不能符合大眾期待的判決一出,好多民眾包括基層警方都罵翻了!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警方反彈聲浪,直指「根本是挑戰酒駕零容忍底線」、「警方半夜攔酒駕慘遭打臉」、「法官對酒駕太寬容」、「警方日後如何執法」等。只是這樣的判決也不是第一起了,台南一名陳姓男子2017年10月酒駕被攔查,測得酒測值為0.26。台南地院認為只超標0.01毫克可能屬於誤差,因此也判陳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