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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歌王住家遭竊 賊竟「來回2次」偷竊得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三金歌王」殷正洋在去年5月,遭爆小偷入侵位於淡水的住處,被偷走價值4萬元的現金及一張面額8萬元的支票。而警方在不到1天的時間就將犯案的余姓油漆工逮補歸案,而警方調查後發現,余男由於一開始並未得手,因此2度闖入殷正洋家中得逞後離開,法院依侵入住宅竊盜未遂判刑4月,易科罰金12萬元。第2次潛入臥室欠取現金、支票部分,則依侵入住宅竊盜罪判處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余嫌闖入殷正洋住處行竊。(圖/翻攝畫面)

▲余姓油漆工2度入侵殷正洋家偷竊得手。(圖/資料照)

據了解,21歲余男在殷正洋住家社區內一處別墅擔任油漆工,當天中午12點多,他趁殷正洋家中無人時,翻越殷家旁邊的空屋,侵入庭院,再闖入殷家內搜刮財物,但因沒有找到值錢物品便離去。但2小時後,余男又再次闖入殷家,改到2樓臥室翻找,最後在衣櫥內發現外套內的4萬元現金和8萬元支票,得手後隨即逃離現場。殷正洋當天返家後,察覺家中有外人入侵跡象,調閱住家監視器發現遭竊,立即報警處理,警方在24小時內循線逮補余男。

殷正洋住家遭人侵入竊取4萬元財物。(圖/記者游承霖攝)

▲殷正洋位於新北市住處在去年5月遭竊賊入侵(圖/資料照)

余男到案後辯稱,當時因施工戶表示,隔壁空屋也需要整修,但因為大鎖生鏽進不去,才翻牆進入。但士林地檢署不採信余男說詞,仍依侵入住宅竊盜罪起訴。余男被起訴後,自知難逃法網,在法院審理期間改口坦承犯行。士林地院認為余男有多次竊盜前科,犯後至今也未賠償殷正洋損失,雙方未達成和解,就余男第一次潛入殷家卻空手離開部分,分別依侵入住宅竊盜未遂罪判他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另再以侵入住宅竊盜罪判處10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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