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華視總經理郭建宏任職一年被拔官,自3月1日起解除總經理職務,還遭公廣集團董事長陳郁秀指控「7罪狀」;對此,郭建宏反控民視董事長郭倍宏把黑手伸進華視、新聞部安插完全不懂新聞的副總林秀霞,今(15)日下午到台北地院遞狀,自訴控告陳郁秀涉嫌誹謗。
▲華視總經理郭建宏遞狀後拿出聲明稿表示,公道自在人心,我今天來提告就是希望司法還我清白。(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郭建宏遞狀後表示,我如果是政治力介入的受益者,我就不會被撤換掉了;張天立董事說我不知感恩,我想請問,是不是因為我沒有接受你建議,和你的公司合作開節目,所以我就不知感恩?陳郁秀董事長說,華視能降低虧損是團隊的努力,我完全同意,這也就是證明我有領導能力,才能帶領團隊打出漂亮的一仗,成為11年來華視業績最好的總經理。
▲律師董德泰陪同郭建宏到法院遞狀。(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律師董德泰表示,針對日前總經理被指稱不適合所提出的一些指述,並非事實,也缺乏證據佐證,因此特地提起刑事自訴,無非就是希望藉由法院的調查,來釐清真相,還給總經理一個清白及公道,對於總經理而言,提起本件自訴不僅僅在捍衛個人清白,更重要的是,希望藉由本件訴訟,來喚醒台灣影視業界,對於專業的尊重,希望回歸到尊重專業經理人,此外,如果有其他對於總經理不實的指控,為了保障總經理的權益,我們也不排除依法主張總經理的權益。
此外,郭建宏在聲明稿中還提到,徐瑞希董事指稱,1月11日董事會有部分議案沒有準備書面資料,說我行政能力不足,但她不知道的是,這是董事長說議案不成熟,先不用提報書面,現在卻變成我不適任的理由之一,真的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董事會當天以粗暴的手段,毀滅我人格的方式,用一張幾千塊的發票來汙衊我,踐踏我在影視產業幾十年的名聲,後來又改稱有七大不適任的理由,然而今天的記者會,陳董事長先是說理念不合,後來又改稱因為我對於公共事務經驗不足所以不適任,最後以一句合乎董事會程序輕巧帶過,這個對我來說,是集體霸凌。事實上我當初願意到華視,就是抱著感恩的心,希望來回饋,來為台灣影視盡一份心力,我今天也希望能夠號召有相同理念的人,一起為台灣影視產業打拼,幫助優質戲劇和節目,這也是我一直努力且不會停止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