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教育部日前宣稱將研擬《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保障實習生的權益,以防去年台中永采烘焙坊剝削兩名高雄餐旅大學實習生的事件再發生。對此,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今(17)日聲明,教育部的草案根本無法阻止類似事件發生,反而將全面合法化「以學習之名、行剝削之實」的校外實習。
高教工會指出,草案以「是否以學習為主要目的」區分出一般型和工作型的校外實習,且僅有工作型校外實習受勞基法保障,這無疑是合法化長久以來具有勞動事實,卻以學習作為藉口來規避勞健保和薪水支付的血汗現況。
此外,除了一般型校外實習須遵守「實習時間每日不超過八小時、不得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進行」的規定,其他如社工、醫師、護理師等屬於各類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所定應考資格條件之校外實習,不受任何工時規範保護。
高教工會主張,凡屬勞動性質之實習應受勞基法保障,勞動主管機關應全面查緝各校實習課程是否符合勞動法令,教育主管機關也應積極配合。另外全學期在校外實習者,學校應僅依學生在該學期實際修習之課程,收取學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