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北市一名女子於去年2月與好友聚餐小酌後,由於不勝酒力因此麻煩好友鍾男接送,不料隔天清醒後,發現自己一絲不掛的躺在旅館床上,但卻遲遲聯絡不上好友,認為對方趁人之危因此提告。但鍾男到案後卻表示,當女子一上車就嬌喊「老公」、「來舔我的X」,甚至在進入房間後還扒光自己的衣服,要求「陪她睡」,而檢方就採證女子私處、下體、內褲並無鍾男DNA,因此最後處分不起訴。
▲女子酒醉後飛撲友人,酒醒後卻反告對方性侵。(示意圖/pixabay)
該女子指控,去年2月初她與友人在松山區某熱炒店聚餐,由於喝了不少酒,因此打電話給工作伙伴鍾男求助,希望對方載她一程,但上車後就完全失憶,待隔天起床後,發現全身赤裸躺在旅館,她試著連絡鍾男未成,只好自行回家。但事後當天聚餐的女性友人得知她的遭遇後,建議她報警處理,於是她控告鍾男涉嫌乘機性交罪。但鍾男到案後完全否認,並表示2人原本為普通的工作伙伴,去年1月交往後2人才有親密行為,而當天女子一上車就將腳跨坐在他的大腿上,並豪放的扒開丁字褲,嬌喊「老公,來舔我的X」。在進到旅館房間後,她就脫光衣服,要鍾男陪她睡,這時鍾男坦承摸、舔了女子的左胸部,但等到他洗完澡出來後,女子卻已熟睡不醒,他只好付了旅館費後離開。
檢察官將鍾男的唾液與女子重要部位檢體進行比對,結果發現,女子左胸採集的檢體DNA與鍾男相同,但是內褲上驗出的DNA卻非鍾男所有,而陰道、肛門則未驗到男性Y染色體DNA,因此無法認定鍾男有趁機性侵女子。而檢察官從行車記錄器內容及LINE的對話記錄,發現2人交情匪淺,女子當天已在車上逗弄鍾男,2人縱然在旅館有親密的愛撫行為,也難以認定鍾男有違反女子的意願愛撫她的左胸,因此判決不起訴鍾男。女子不服,已向高檢署提出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