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桃園報導
妳能想像,跟男朋友嘿咻10幾次,再經由別人口中,被告知:「你男朋友是愛滋感染者!」如果是妳會不會崩潰!?桃園一名女子就有相同的遭遇,但她除了崩潰傷心之外,也立刻檢驗自己是否「中獎」,並到地檢署按鈴控告男友!
▲女崩潰提告!愛愛至少10次⋯才被告知:男友有愛滋20年。(示意圖/翻攝Pixabay)
根據《ETTODAY》報導,這名是愛滋病感染者的吳姓男子到案後說,自己20年前感染愛滋,一直都有持續接受抗病毒治療,且和女友交往期間,經醫院檢驗,病毒量低到測不出來,且在性愛過程中都有戴保險套,不會傳染給女方,因此認為並無不妥。而檢察官根據醫院專業評斷認為,吳姓男子持續接受治療,在2014~2017年5月共進行了5次血漿檢測,但這五次檢查,都因為吳姓男子身上的病毒量太低,所以驗不出來。換句話說,也就是代表不會感染到其他人。因此,讓檢察官認為,吳姓男子跟女朋友間的愛愛並不是「危險性行為」,予以不起訴!
吳姓男子的女朋友對於這種結果並不滿意,聲請交付法院審判。但科學證據就擺在那兒,法院的法官參考過後,也認為吳男病毒量檢測不到,就代表不具感染力,因此駁回女朋友交付審判的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