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女大生看到閨密傳來黃姓男子照片,覺得對方長相不錯,決定參加他們的聚會,一群人喝了酒後,玩起國王遊戲,結束後女大生稱喝醉不想回家,想到黃男住處休息,不料事後女大生卻指控黃男性侵她。不過三名證人都表示,從遊戲時,就看得出女大生對黃男頗有好感,最後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女大生參加朋友聚會發生性侵疑雲。(示意圖/Pixabay)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2016年10月的某週末夜晚,一名陳姓男大生邀請賴女及黃男到住處小酌,賴女閨密本來沒被邀約,後來在賴女詢問下答應參與聚會,還由黃男出動騎車載她前來。兩男兩女聚在一起後,邊喝酒邊玩國王遊戲,指令是喝酒或脫衣,一群人越玩越嗨,男生脫到只剩下內褲,女生脫到全身僅用浴巾遮蔽。
結束後,賴女借住在陳男家,黃男原本要送女大生返家,但她卻堅持不想回家,黃男只好帶她回到自家住處。沒想到女大生事後指控,黃男利用她酒醉無法抵抗,對她性侵得逞。
黃男坦言,兩人確實有發生性關係,不過是你情我願,且是對方堅持要到他家睡,他才會帶女子回家,當天兩人一開始還分開睡,是女子2次輕聲呼喚他,黃男才爬過去,沒想到做愛做到一半,女子突然說不要,還說被強暴要報警。
當天在場的友人表示,看得出來女子對黃男很喜歡,不但稱讚他很帥,遊戲時也一直黏著他,不時還會捉弄他。聚會結束後,女子甚至指名要到黃男家過夜,黃男一開始拒絕,但女生一直盧,最後只好帶她回家。就連賴女都說,當天她傳黃男的照片給閨密後,女子回應「唉呦,這個長得不錯」,就答應參加聚會。
檢察官表示,女大生疑似發現黃男拿出手機在偷拍,才會發生性關係到一半喊停並提告,不過警方未在黃男手機、電腦發現任何性愛影片或照片。因事證不足,無法僅以女子的單方指控,認定黃男涉有重嫌,因此處分不起訴。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