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昨(22)日針對「勞動基準法第34條及第36條規定於機構及團體適用情形」召開研商會議,有關適用縮短輪班間隔的特殊情形,會議決議因天災、事變、突發事件等「特殊原因」,優先列為得輪班間隔8小時的例外,將直接商請勞動部公告。
本次會議針對勞基法第34條第2項輪班間隔因「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及第36條排除七休一的「時間特殊」、「地點特殊」、「性質特殊」或「狀況特殊」等例外型態之適用情形進行討論,除邀請相關機構團體外,時代力量黨團也應邀列席。
時代力量黨團表示,會議邀請出席的單位,大多以北部機構團體為主,而當日出席者則以資方代表居多,原以為這次會議,社家署僅是初步彙整各單位意見加以討論並不會立即定案,但討論至第34條的尾聲,社家署署長表示,希望可以先把在場機構團體「有共識」的第34條第2項符合因天災、事變、突發事件等「特殊原因」,優先列為得輪班間隔8小時的例外,盡速行文給勞動部。
最終除第34條因天災、事變、突發事件之「特殊原因」直接商請勞動部公告外,「工作特性」及由於勞資代表對於「員工請假」這種「特殊原因」亦應納入輪班間隔之例外仍有不同意見,且樣態複雜;而第36條七休一的例外型態應適用之情形又更為多元,社家署表示將會再邀集相關單位一起討論。
時代力量黨團認為,會議決議過於倉促,且未就此次「因天災、事變、突發事件為特殊原因」放寬輪班間隔之會議結論再邀集其他機構團體討論,逕形成會議決議請勞動部公告仍有所擔慮。今天也看到衛福部本部召開討論醫療機構醫事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的研商會議,相信類似的會議,各部會最近皆會如火如荼地召開,呼籲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請做好當初所承諾的層層把關,切勿草率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