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年9月梅姬颱風後,台南市安南區國姓橋下發現一具著青蛙裝的水流屍,死者眼睛被矇住、身體有兩彈孔,警方對比確認是男子王忠泰,並循線逮捕許勝凱、莊國恩2人到案。許勝凱辯稱是為債務糾紛、手槍走火誤殺王男。台南高分院今(23)日依殺人、槍砲等罪合併判許勝凱無期徒刑;協助棄置屍體的共犯莊國恩被判刑6月。可上訴。
▲圖/資料照片
儘管許辯稱,槍彈是王所有,兩人在車上爭吵時王持槍對著他,他設法奪槍,王把槍枝拉回,不慎走火打到自己,他應只有過失致死刑責;莊則坦承犯行。二審綜合法醫的判斷,認為若依許的說法,王正要把槍搶回來,手指不可能同時往相反方向扣壓扳機。此外,莊證稱有看到許擁槍,許在案發前,還突然交代胞兄為他照顧幼子,認為許的辯解為一面之詞。
判決書指出,許勝凱、莊國恩與王忠泰3人是朋友關係,莊國恩受僱於許勝凱協助魚塭養殖工作;許曾多次拿王忠泰簽發的支票向外借款,得款再由兩人朋分花用。2016年9月中旬,王要求許拿他的支票外出籌措17萬元未果,兩人發生口角、互嗆輸贏。9月20日上午,許開車搭載莊外出籌款、並帶著改造手槍、子彈防身,路程上,許、王又在電話中為這17萬元款項起口角爭執。
許因車輛有異,將車開到修車廠維修,並預告待會有狀況,要莊下車迴避,到超商等他電話。王不久後開車來載許,兩人在車上再起爭執,坐在副駕駛座的許趁王不備,掏槍向王的右胸上方近距離開一槍,導致王右傷重、當場死亡。許槍殺王後,開車將王的遺體載回安南區的魚塭倉庫,讓王換穿青蛙裝,以膠帶矇住他雙眼,開車與莊將他棄屍在國姓橋下的曾文溪內。隨後將王的車拔除車牌棄置,棄屍車輛變賣。9月24日中午,王的遺體在國姓橋南岸河床被民眾發現報警,全案曝光,檢警查到許、莊兩人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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