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辰彥/台北報導
立法院24日四大黨團代表聯合簽署了「禁止體育單項協會改選採用全額連記法」的要求,教育部體育署署長林德福在25日表示:「將與教育部法治處研議,提出國民體育法實施細則的修訂,原『得』採限制連記法,改為『應』採限制連記法。預計月底前可完成程序並公告實施。」
▲立法院四黨團簽署決議。(圖/記者林辰彥攝影)
林德福舉例說:「如果一個協會要選出35名理事,採用全額連記法,是所有會員在投票時,最多可以勾選35名理事;如果改採限制連記法,則不能勾選超過一半的理事名額。」「全額連記法,如果一方擁有51%的票源,就可能拿走所有理事席次,就算另一方擁有49%票源的,可能連一席都拿不到。這樣的優點是避免贏者全拿的情形,而讓較小勢力的團體,也能在協會中生存而保有發言權利。」
▲體育署長林德福。(圖/記者林辰彥攝影)
目前各體育特定團體章程修訂已獲許可者,計有51個協會,這51個協會中,採「會員直選理事長」計有38個協會,會員先選出理事再由理事選出理事長計有13個協會。改選方式採現場投票者,計有45個協會,採通訊投票者有6個協會。理監事以「無記名限制連記法」有38個協會,採「無記名全額連記法」有19個協會,包括羽球、保齡球、藤球、卡巴迪、划船、游泳、手球、自由車、滑輪溜冰、射擊、體操、排球、雪車、擊劍、馬術、田徑、籃球、西洋棋及拔河運動等19個協會。體育署將要求這19個協會依法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