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啟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擔任行政院官員的54歲何姓男子,前年1月搭乘國光客運從嘉義北上,不料何男睡著後手卻去碰觸隔壁女子大腿,女子用手推開後,何男又伸手去碰觸,女子再次推開,之後何男更惱怒捉住女子右手,作勢要毆打,女子嚇到連忙換座位,事後並提告。新北地院考量何男是「異睡症」的睡眠障礙患者,又精神科專科醫師楊聰財也依客運監視器畫面判斷,認為何男行為80%是睡眠障礙所造成,法官判何男無罪。
▲何姓官員因異睡症惹禍遭對方提告。(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2016年1月10日晚間,他從嘉義市搭乘國光客運北上,一開始坐後方座位,之後再改坐一名40歲左右女子旁靠走道座位,不久何男便睡著,當客運行經苗義三義路段時,何男的手突然穿過座位間扶手去碰觸隔壁女子大腿,女子用手推開後,何男又伸手去碰觸,女子再次推開,此時何男卻惱羞成怒,伸出左手捉住女子右手,並右手握拳作勢要毆打女子,之後才罷手再次入睡,女子嚇到連忙換座位,事後並提告。
結果何男被新北地檢署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刑法》恐嚇罪起訴,新北地院開庭時何男否認犯罪,辯稱自己患有「異睡症」、疑似快速動眼期睡眠行為障礙症,強調他一上車就睡著,不知他在睡覺時有一些不自覺、無意識的行為。
法官發現,何男在案發前、後都曾為了睡眠障礙,到永和耕莘、台大醫院以及兩家中醫診所就診,且院方都有開出何男患有異睡症、疑似快速動眼期睡眠行為障礙症的診斷證明書。
另從客運監視錄影畫面可見,一開始何男是頭向左傾斜靠在椅背上睡覺,旁座的女子則在看書,突然何男身體輕微晃動後,左手軟弱無力往左側,向女子右手及腰部揮擊1下又立即收回,女子看了看何男。
3秒鐘後何男左手緊抓女子右手處,右手揮向女子,女子立即舉左手阻擋,何男卻再右手握拳向後拉弓,後14秒時何男放下雙手,兩人對峙互看,接著何男動了動,頭又再靠著椅背繼續睡覺。備受驚嚇的女子連忙收了收東西,離開座位,並上前跟司機對話。
法官認為何男在座位上的舉動十分怪異,不同一般性騷、恐嚇行為,且具有30年實務的精神科專科醫師楊聰財也作證指出,精神科患者至少80%有睡眠障礙,會有夢遊、失眠等等不同形式,而80%以上睡眠障礙者會有肢體動作,持續時間不一定,最長可能好幾個小時。法官也考量何男曾因為睡眠障礙多次就診,在「罪疑為輕」的原則下,判何男無罪;尚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