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用撿來的手機幫小孩拍照 照片上傳雲端…結果GG了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雲林一名38歲陳姓女子近1年前,在路上撿到他人遺失的手機,當時以為手機損壞,便沒有交給警方,反而將手機帶回家當成小孩的玩具,日前她用該支手機替女兒拍照並上傳到雲端,遭斗南警分局東和派出據報循線查獲,訊後陳女被依侵占遺失物罪移送。

▲圖/中央社

斗南警分局東和派出所接獲報案,有民眾指稱,去年3月間不慎遺失的手機,日前發現該遺失手機內Google雲端帳號,出現他人的照片,且照片中出現的人物都是不認識的,經查後發現地點是古坑鄉內的一家麵包店。

警方接獲報案後,循線查到該間麵包店,詢問是否曾經拾獲手機,一開始陳女仍矢口否認,直到警方出示相關證據資料後,陳女才坦承,因為當天下雨,以為手機已經壞掉,才沒有交給警方,直到近日隨手拿手機拍照,沒想到卻因此被查獲,後悔直呼「科技進步真的不能犯罪。」

【#直播中LIVE】2024臺中電競嘉年華跨界風潮!引領電競與運動創造新視野
大數據推薦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熱銷商品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