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詹姓無業男子,前年在網路上使用比特幣購買大麻種子,再請賣家利用空運寄來台灣,再將種子拿回嘉義家鄉栽種,事後遭到檢方依毒品罪起訴,詹男應訊時否認意圖販售大麻,他供稱自己好奇想觀察大麻生長,加上現場並未搜到烘乾設備,新北地院採信其說法,詹男在意圖製造毒品部分獲判無罪,法官僅依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判他6月徒刑,緩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前年6月間,詹男先以15000元購買比特幣,再拿比特幣上網購買40多顆大麻種子,賣家利用空運將種子寄來台灣,兩個月後,詹男在嘉義老家附近的鐵皮屋開始種大麻,同年11月間,警方在鐵皮屋內查獲大麻活株12盆,檢方遂依意圖製造毒品及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等罪起訴詹男。
詹男表示,他想要觀察大麻生長過程,基於好奇心才購買種子,倘若大麻順利開花後,他也會讓花朵自然凋謝,再將種植成果分享至網路論壇,因為他不確定自己是否會成功,才會一次購買這麼多顆種子,他並無製造及販售毒品的想法。
法官認為,詹男供詞前後一致,而且大麻已種植成功,實在無須再耗時研究其他品種,但詹男卻持續栽種不同品種的大麻,並在幼苗盆中插上立牌,藉以區分品種及成長時間,因此詹男論述並非不可採信,加上現在並未找到集中放置的大麻葉片,以及製造大麻菸草的烘乾設備,採尿也未呈現陽性反應,並無積極證據證明他意圖製造毒品供他人食用,因此這部分才會判他無罪。
▲詹男種植大麻卻辯稱是要觀察生長過程。(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