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火災天災是最不樂見的事,但竟然有消防員為了想要出勤執行任務,竟然故意縱火14次!燒毀至少30輛汽車,造成的經濟財產損失高達約7200萬新台幣!
據《歐洲時報》報導,德國北威州3名分別為19歲、21歲、22歲的消防員,從去年十月起,3個月來總共在當地故意縱火14次,其中有13次是被他們自己撲滅的。
▲圖/翻攝歐洲時報
由於剩下的1次,是被其他離得更近的消防員同事「搶了先」,他們「立功」未成,竟然兩個小時後,他們在另一條道路上又故意點燃一輛汽車製造火災!好讓他們能再次「立功」。
除了點燃汽車製造火災,他們還愛在地下車庫縱火,還辯稱都有事先確認車庫內沒有人,不會傷及無辜。警方之後將3人以「涉嫌縱火罪」從消防隊帶走。
據德國法律,每起縱火案都可能對應1年的刑期。其中19歲的消防員參與至少9場縱火,另外兩人至少做下了5起縱火。除19歲消防員適用青少年刑法,另兩人都將被刑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