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桃園一名范姓男子因缺錢花用,前年帶著摻有FM2的紅豆湯去按摩,分別迷昏2名按摩女後,洗劫財物。一審依加重強盜罪將范判刑10年6月,高院考量范男坦承犯行、尚有悔意,且與其中一名被害女子達成和解,酌減刑度後,今(13)日依強盜、毒品等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10年,可上訴。
高院調查,范姓男子缺錢花用,於2016年12月21日,攜帶已摻入第三級毒品FM2的紅豆湯,前往黎姓女子位於桃園市的個人按摩工作室,按摩後佯稱肚子餓,邀約黎女一起喝紅豆湯。黎女喝下紅豆湯後頭痛、暈眩,范男假意外出購買藥物,取得工作室鑰匙後外出。范男重返工作室,又招待黎女吃蘿蔔糕,見黎女終因FM2毒性而昏迷,洗劫現金新台幣7000元、人蔘、人蔘茶等財物後離去。隔日,范男以相同手法迷昏另名按摩女子,得手8000元、手機、越南茶等財物。
▲范男在紅豆湯內摻入FM2。(示意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