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啟明/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年齡高達87歲袁姓老翁,被一名女子指控去年11月7日下午,在旅社商談債務問題時,將她推倒床上,過程中有碰觸到胸部,涉嫌性騷擾。袁姓老翁到案後表示,和女子是男女朋友,曾多次到同一家旅社做愛,每次都有付錢給女方,2人是性交易。
▲老翁遭女子控訴性騷擾,檢察官認定不起訴。(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檢方偵辦時,袁姓老翁說,當天是女方約他到旅社,他以為和平常一樣是性交易,但進入房間後,對方翻臉談先前的債務糾紛,然後就將他衣褲拿走,他沒有性騷擾對方。
老翁的兒女曾向警方說,父親身體還很健朗,在外「交女友」他們不好過問,只勸「要小心」,沒想到發生紛爭。
旅社老闆娘的看護表示,曾多次看老翁和女方到旅社休息,每次都無紛爭,最後一次看到他們在房間爭吵,沒多久警察就來了。
檢察官認為如果商討債務問題,大可約到公共場所,女方沒必要陷自己於險境,且現場無目擊者和監視器,以證據不足對老先生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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