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吳姓有夫之婦去年9月被丈夫發現,與黃姓男子到桃園虎頭山環保公園,坐在轎車後座,丈夫火速報警抓姦並蒐證,警方到場時,發現吳婦與黃男上半身赤裸,2人被控涉嫌妨害家庭;2人供稱,黃男皮膚乾癬、吳婦被蚊子叮咬,各自脫衣互相擦藥,並無不軌。由於蒐證畫面沒有拍到車內男女親密行為,檢方認為證據不足,處分不起訴。
檢方指出,婦人丈夫提供的蒐證影片搖晃、模糊不清,警方提供蒐證畫面,也沒有積極證據指車內2人通姦,全案日前偵結後,以證據不足,予以不起訴。
▲男女車震。(示意圖/翻攝YouTu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