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大同集團董事長林蔚山,涉嫌違法挪用大同子公司公款,導致大同集團損失17億元,林蔚山一審被依違反證交法判刑4年半,高院二審宣判,刑期加倍,改判林蔚山八年徒刑。全案還可以再上訴。
三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