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宜蘭一所公立國中,傳出一名年約40歲的已婚理化老師與女學生搞曖昧,多年前,他尾隨女學生進入女廁,試圖「進入」2分鐘都沒成功,當時女學生手機響起,理化老師擔心是對方家長來電才停止,事後其他老師驚覺有異,趕緊報警舉發惡行。
▲老師將女學生拉至牆角愛撫。(示意圖/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這名理化老師平常課後會到補習班兼差,2015年的暑假,一名女學生補習完,留下幫忙清掃廁所,老師竟趁沒人時跟進廁所,把女學生拉到牆角親吻、愛撫,還將女學生褲子脫光,甚至試圖「性侵」女學生,但一直嘗試未果。
當時女學生母親等不到女兒回家,打電話關心,老師才停下邪念,兩人才一起離開補習班。事後女學生與老師親密互動,全寫進交換日記,「他超色的,要我幫他那個,就是口什麼的」、「他kiss me且touch my胸部」,最後引起其他老師注意,最後校方通知家長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期間,老師出示兩人對話紀錄,稱自己「被冤枉」,反控女學生平常就與多名老師互動親密,但法官調查後發現,其他老師在收到親暱訊息時立刻斥責女學生行為,僅有這名老師語氣輕恌。
法官痛斥,該師被告明知被害人未滿16歲,一審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未遂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檢察官認為判太輕提上訴,日前已被二審法官駁回,宣判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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