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性侵事件層出不窮,台中發生一起Uber司機性侵案,一名賴姓男子下班後開Uber兼差,前年10月載到一名喝酒醉的正妹,竟覬覦對方的美色,一時性慾大起,載她到汽車旅館撿屍性侵,沒想到正妹被性侵到一半醒來,賴男竟開始毆打對方,就連胸部都被捏到發紫!
▲Uber司機將酒醉乘客載到汽車旅館性侵。(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賴姓男子平常在加油站上班,下班後都會兼差開Uber,2016年10月他到台中南屯區載到一名正妹,但她因為喝太多酒、意識不清,一直猶豫不決是否要上車,於是賴男取消開車紀錄不過沒開走,最後正妹仍搭車離去。
賴男眼見正妹意識不清,一時起歹念,就把她載到汽車旅館性侵,沒想到做到一半正妹醒來,不斷拒絕掙脫、放聲尖叫,賴男竟反拉她的頭髮,且不停毆打她,就連胸部也被抓到瘀青。之後這名女乘客返家後,立刻驗傷報警。
事後賴男辯稱對方太疲累,「想休息叫我載她去汽車旅館」,否認犯行,還反控對方為了索錢才誣陷他,一審依妨害性自主判刑8年,檢方質疑一審判太輕,提上訴。
二審法官認為,雖賴男惡性重大,但在審理時,賴男有悔意並與女乘客於去年以65萬元達成和解,因此撤銷改判,審酌加重強制性交罪最輕本刑為7年,改判7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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