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張姓男子開設檳榔攤,其中一名15歲化名小美的少女因為要離職,張男藉口「慶祝離職」為由,帶著大家去唱歌,並趁機叫葉姓友人在小美杯中下藥,等對方昏睡後,張男就要求朋友全都離開,在包廂內硬上小美得逞,小美醒來後發現「下體痛痛的,雖沒有流血,但很痛、感覺有破皮」,直覺自己遭到性侵向學校的輔導老師哭訴,讓案情曝光,橋頭地院日前依欺瞞方法使未成年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強制性交罪判7年10月、3年6月,合併執行9年6月徒刑。
▲喝完「加料」啤酒⋯未成年西施清醒喊:「下體好痛、破皮」。(示意圖/無關案件當事人)
判決指出,已婚的張男去年三月份邀請要離職的未成年少女小美唱歌慶祝慶祝,但唱歌開始前,張男把一包FM2藥粉(強暴藥丸)交給葉姓朋友,要對方找機會在小美的酒中下藥,小美昏昏欲睡,最後不支倒地,再醒來後發現「下體痛痛的,雖沒有流血,但很痛、感覺有破皮」,直覺自己遭到性侵,向輔導老師哭訴後,整起案件曝光。
張男到案否認性侵。而最重要的關鍵人物,葉姓友人則證稱,受到脅迫才會下藥,並不知道是強暴藥丸。法官最後認定,有前科的張男在保護管束期間,下藥性侵未成年少女,因此依欺瞞方法使未成年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強制性交罪判7年10月、3年6月,合併執行9年6月徒刑;共犯葉男則依藥劑犯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