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有強盜前科且有吸食強力膠毒癮的朱姓毒蟲,前年向張姓女房東承租信義區的磚造鐵皮加蓋屋,該屋就在張女住處隔壁,豈料才租一個月,就因吸食強力膠後情緒不穩,引燃強力膠釀災,張女還被火星噴到、四肢受傷。台北地院日前依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判處朱男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朱男於2016年6月28日凌晨1時許,開始吸食強力膠並與剛返回住處的室友鍾男聊天、大聲抱怨生活不順,鍾男告訴朱男已經半夜,要朱男講話小聲點,隨後出門到公園散步,清晨6時許,朱男睡醒後見鍾男不在,繼續吸食強力膠後情緒失控,竟點燃強力膠引發火災。張女因警報器大響而驚醒,於是打119及時撲滅火勢。
張女事後證稱,當時看到朱男在門口,他還說「要死大家一起死」,隨後朱男就慢慢離開現場;朱男辯稱沒有放火,且強力膠不可能點燃,是電器導致電線走火。
法院根據鑑定報告,確認起火點在朱男房間,且非電線走火或遺留火種(如煙蒂)引發,人為縱火可能性極大,另張女與鍾男證述,起火前朱男獨自在家吸食強力膠,朱男辯詞與事實不符,認定朱男吸毒後情緒失控點放火引發火災,審酌朱男有強盜前科屬累犯,又否認犯行未與張女和解,依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民宅火警示意圖。(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