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小心色狼就在你身邊!嘉義一名28歲的陳姓男子,暗戀還在讀大學的女性友人小美(化名),去年7月,他先帶了一杯摻有「春藥」的抹茶拿鐵到小美家,接著趁小美昏睡性侵得逞。法院最後判陳男3年6個月徒刑,不予緩刑,全案仍可上訴。
▲小美遭友人下藥性侵。(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資料照)
判決書提到,陳男去年7月以要拿防蚊液為由,與小美約在她家見面。喜歡小美很久的陳男,貼心帶了一杯抹茶拿鐵給對方,但其實這杯咖啡早就被他動過手腳,小美喝了摻有「春藥」的飲料後,便陷入昏睡。
藥效總共持續了8到12小時,小美中間曾起來吃了陳男買的麵包和牛奶,還與家人通過電話,但都沒有起疑心,只覺得自己一直很想睡。後來昏睡過程中,小美因覺得下體很痛而醒來,她發現自己衣物被脫光光,還看到陳男趴她身上生殖器外露,驚覺被性侵,馬上叫對方離開房間,之後便報警處理。
陳男被逮後向警方坦承犯行,不過他辯稱,一直以為自己買的是買春藥不是安眠藥,而買春藥是為了增進與小美的男女關係,但性侵當下小美確實意識不清。二審法官認為陳男傷害女子的性自主決定權及人格尊嚴,但考量他沒有前科,且坦承犯行,最後依強制性交判處他3年6個月徒刑,不得緩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