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花蓮報導
保七總隊第九大隊花蓮分隊員警巡邏時,在花蓮縣光復鄉發現某處民宅前飼養數種鳥類,提供蒐證相片予屏東科技大學研究發展處附設野生動物保育服務中心進行物種鑑定,確認是屬於公告第二級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鳥類「朱鸝」,於昨(26)日會同花蓮縣政府農業處人員前往該處查察確認犯行無誤。
▲大膽!保育類縣鳥「朱鸝」竟成籠中鳥!飼主違反動保法移送。(圖/翻攝畫面)
黃姓屋主到案向警方表示是出自好心飼養,但其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私自餵養保育類野生動物之行為仍觸法,警方訊後將黃姓屋主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罪嫌移送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保七總隊第九大隊表示,國土保護與生態保育為保安警察第七總隊重點工作項目之一,建議民眾於戶外發現野
生動物需要救助時,應通知相關農業主管機關交由專業人士處理,切勿私自捕捉、餵養,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