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41歲陳姓男子,很會利用時間,常趁著妻子不在國內,就開著名車載女人去開房間,妻子驚覺有異,請父親幫忙留意陳男行蹤,果真抓到他和別的女人上摩鐵,有次被陳妻活逮,不料小三已落跑,事後陳妻怒告通姦,檢方因沒有捉姦在床的證據,1日將陳男不起訴。
▲因沒有具體證據,陳男帶女開房獲不起訴。(示意圖,與此案無關/資料照)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2016年陳男一家人準備移民,陳妻因辦理相關事項常不在國內,陳男抓到機會就偷吃,常開著名車載別的女人外出。陳妻發現老公不對勁,請在國內的爸爸代為監視,果真目睹陳男連續2次帶著同名女性上摩鐵。
陳妻後來委託徵信社,某次前往抓姦,雙方僵持了30分鐘,但小三早已從其他通道離開,陳妻氣到當場把床單買下,怒告兩人通姦。陳男辯稱,他和這名女性友人原本只是參加聚餐,結束後他突然肚子不舒服,才連忙進摩鐵,為避免妻子誤會,所以讓對方先離開。
檢方認為,雖然現場有一個用過的保險套,不過床單送驗沒有精液等反應,加上先前被抓到2次上摩鐵,只有陳妻父親的單方說詞,因無「性器接合」等具體通姦事證,最後不起訴陳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