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高雄報導
高雄市1名王姓礦泉水公司小開,因不滿好友阿彥(化名)覬覦自己的女友小梅(化名),竟要求女友邀約阿彥泡溫泉,還幫對方打手槍,順利取得衛生紙作為證據,再找陳姓、杜姓2名友人,分持空氣槍、電擊棒押走阿彥,並以對方與小梅有染為由,逼其簽立數百萬元本票,還一舉拿走金項鍊、現金32萬元等財物,高雄地院依恐嚇取財罪判王男1年3月徒刑、小梅判8月徒刑,陳男判10月徒刑、杜男1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阿彥時常藉故邀約在電子工廠上班的小梅出遊,令王男頗為不滿,遂決定設局教訓阿彥;2015年12月間,阿彥再度邀約小梅出遊,王男得知此事後,隨即要求小梅答應赴約,兩人便前往屏東縣四重溪泡溫泉,小梅先謊稱要打電話給父親,再暗中用LINE告知王男溫泉湯屋資訊,王男隨即帶著陳姓、杜姓及身分不詳的友人等3人開車前往現場會合。
此時小梅則陪同阿彥泡湯,並幫對方打手槍直到射精,再用衛生紙擦拭精液後留存,製造2人曾發生性行為的證據,王男等人趕抵現場後,藉口阿彥與其女友有染,先將對方押至附近溪流河床,強逼阿彥簽立1張500萬元及3張100萬元的本票,並當場取走金項鍊,事後還勒索現金32萬元,阿彥不堪其擾而報案,警方迅速逮捕王男等人,全案才因此曝光。
法官認為,王男雖已賠償阿彥35萬元,並返還對方簽立的本票,雙方順利達成和解,仍將王男等人依恐嚇取財等罪,分別判處1年3月不等之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小梅設局邀阿彥泡溫泉,還幫對方打手槍直到射精。(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