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近期違規廣告以節目形態變相傳播情況日漸攀升,食藥署今(7)日表示,「南極冰洋磷蝦油」由於廣告內容提到避免血栓、血管內臟累積的油脂等詞句,涉及誇大不實,被罰71次,登上違規廣告第一名。
▲圖/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監控電子媒體廣告發現,2017年上、下半年違規廣告透過節目形態變相傳播的比率由4.8%增加至14.9%,查獲案件皆為誇大、不實或宣稱療效的食品廣告,其多以鋪陳相關健康資訊,而後置入或以諮詢專線等方式推銷特定商品,並以專業人員取信於民眾,是類廣告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依同法第45條規定,廣告內容誇大、不實,可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宣稱療效,可處新台幣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食藥署科長江仟琦說,「南極冰洋磷蝦油」屬於一般食品,但行銷廣告卻說能夠避免血栓、降低血管內臟累積的油脂等誇大讀實的字樣,依照食安法去年共計罰了71次,共5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