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啟明/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懵懂少女「小雯」(化名),2年前感冒時大伯「阿倫」(化名)拿感冒藥給她吃,她睡著後遭大伯性侵,但大伯是一家經濟支柱,她不知該怎麼辦?經常蹺家、蹺課,向友人吐露遭性侵害,最後老師家訪發現有異狀報警;少女「小雯」在警詢問時,她哭求說:「我不想告大伯,因為他是家裡的經濟支柱,我怕萬一他被關,家裡就沒有經濟來源」。台中高分院依乘機性交罪將他判刑4年6月,得再上訴。
▲少女吃感冒藥昏睡後,遭親人大伯性侵得逞。(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法官查出,被害少女遭親人性侵亂倫,考量在家庭中發言不被相信而受到壓抑,以及他是家中重要經濟來源,鬱悶心情苦無管道抒發,在遭受性侵後,經常蹺家蹺課,方會陸續向友人吐露她遭大伯性侵害的親身經歷。
合議庭審酌,「阿倫」身為被害少女的大伯,本應妥適關愛及照顧她,卻為逞一己私慾,利用被害人熟睡性侵害,損害被害人身心至鉅,因此從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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