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市一名曾姓富商,家住百坪豪宅,出門都以保時捷、賓士代步,但結婚4年,才發現丈夫大男人主義,且常家暴把她趕出門,毫無幸福感,為了女兒一再隱忍。直到去年,她發現丈夫開保時捷載小模上摩鐵,因此控告妨害家庭,甚至離婚收尾。
▲富商背著妻子,帶小模赴摩鐵。(示意圖;非當事畫面)
事件被妻子發現後,曾姓男子不但否認偷情,還聲稱當天因為身體不舒服,才和小模到摩鐵休息、吃藥,小模也表示,因為看他不舒服所以陪著到摩鐵,後來就睡著。雖然檢方質疑,身體不適怎不去醫院,要到摩鐵吃藥?但由於無兩人通姦證據,因此對兩人不起訴。
不過曾姓富商的妻子仍無法接受,訴請離婚和求償,法官認定曾姓富商與小模上摩鐵是「不正當男女交往關係」,已破壞婚姻和諧、無法回復,因此判准離婚,必須賠償妻子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