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沈姓男子明知自己患有愛滋病,還透過網路交友認識另名男子,更與他在汽車旅館內無套性行為,導致對方也遭到感染,憤而對沈男提告,沈男到案後坦承隱匿病情與人發生關係,法院依隱瞞與他人危險性交行為,將他判刑2年7個月。
據聯合報報導,檢方調查,沈男7年前就確診感染愛滋,且明知透過性交,病毒會經器官黏膜、體液交換傳染他人,仍在2014年11月間透過交友網站認識另名男子,2人透過幾次天就約出來見面,還一同到汽車旅館發生無套性行為。
男子起初都未發現異狀,直到2015年3月到醫院做健檢時,才發現感染愛滋,嚇到當場傻眼,經回想才認定是被沈男傳染;沈男到案後也坦承隱匿病情,並與對方發生性行為。
法官認為,沈男隱瞞病情還和他人發生無套危險性行為,雖然沒有事證證明對方就是被沈男傳染,但他隱匿、無套性交,應屬於未遂犯;法官審酌後依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案件,將沈判處有期徒刑2年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