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數年前遭指控強吻、性騷擾法官助理,原先在2016年時被職務法庭懲戒,判決免除法官職務,不過陳鴻斌提出再審後,職務法庭卻以「行為尚屬輕微、頗有悔意」為由,改判陳鴻斌罰薪1年,不需免除法官職務,且受命法官陳志祥更說不需傳喚當事人,引起各界反感。
不當黨產會委員楊偉中今(14)日在三立《新台灣加油》表示,陳志祥是個特立獨行的人,他有他堅持的地方,但不代表他在性平這件事上是對的,並指出法官協會的用語與陳志祥完全不同。
楊偉中認為,這次的案件顯示出3個問題,分別是法官養成的過程、法官的退場機制及法院審判的過程,且這些事又會連結到司改國事會議。因此雖然他同意陳志祥勇於面對的價值,但此後反而會造成司法改革受到更大的挑戰、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