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籍21歲女子潘曉穎,跟19歲男友陳同佳來台旅遊,卻反遭殺害棄屍,陳同佳犯案後逃回香港,今陳男被以兩項盜竊罪及一項處理贓物罪,出庭應訊。但陳同佳出庭應訊時,卻表現的十分平靜,絲毫沒有對殺害女友一事,有過任何表示或反應。
▲陳同佳今在港出庭應訊反應冷靜。(圖/資料照)
據香港《蘋果日報》報導,因台港之間並無引渡協議,陳同佳雖然在台犯下殺人案件,但香港當局不能驅逐一名香港永久居民出境,所以目前無法以謀殺罪將陳同佳起訴。陳同佳被指控在2月21日到23日期間,在香港的ATM分別偷取潘曉穎的1萬元港幣(約新台幣4萬元)及8500元港幣(約新台幣3.4萬元),並於本月13日,處理一張屬於潘曉穎的滙豐銀行提款卡、一部Casio相機、一部iPhone 6,以及2萬元台幣。
陳同佳透過律師表示,不反對案件押後,也沒有申請保釋,並放棄每8天覆核保釋申請的權利。報導也指出,今天陳同佳身穿黑色外套、藍色外衣內襯白領襯衫,出庭時表現平靜。法官問被告是否有家人在庭,被告方表示沒有,案件依檢方申請,押至4月12日再審訊,以候警方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