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上櫃公司何姓董娘自2009年就懷疑陳姓老公偷吃,卻始終沒有證據,2010年懷上孩子還聽老公的話乖乖墮胎,直到2015年她借用老公的舊手機,才發現丈夫2011年就跟小三產下私生子,氣得提出告訴,民事部分索賠1000萬。法官認為董娘雖有理,但身分、地位、年收入也不差,斟酌後判陳姓董座與小三僅需賠償60萬。
女人的第六感向來神準,何姓董娘雖早在2009年察覺有異,卻苦無證據,直到2015年出國前借用丈夫的舊手機,才發現6年前的懷疑是對的,丈夫不僅從2009年起多次與公司陳姓女業務相約上摩鐵,還在自己乖乖聽話、吃藥墮胎的隔年,與陳女在外偷生一名兒子,更買房給小三,何姓董娘精神備受打擊,憤而提告通姦。
法官調查後認為,陳姓董座婚外情還有私生子是事實,何女的配偶權明顯受到侵害,董座與小三理當賠償;但何女身為投資顧問公司負責人,年收入破百萬,陳男也是年薪上千萬的董事長,小三更是收入數百萬的女業務,考量三者的經濟狀況、身分地位與損害程度,判董座與小三賠60萬即可。
▲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