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英婷/台北報導
電價審議委員會16日下午召開委員會決議,電價確定調漲,平均漲幅約3%,一度電多0.0765元,將自4月1日起開始實施。外界擔憂電價漲幅影響物價表現,經濟部長沈榮津今(19)在經濟委員會表示,電價漲幅影響物價指數所占的比例不高,且我國電價在亞洲鄰近國家已是最低,因此希望在穩定物價、照顧民生與節電方面取得平衡點與社會共識。
▲電價將漲,沈榮津說,若電價不調整,沒辦法節電。(圖/中央社)
沈榮津指出,電價是基於照顧民生、穩定物價及節電3個原則去做調整,就目前看來,台灣的電價是亞洲鄰近國家中最低的,如果電價不適度的調整的話,沒有辦法節電,因為台灣能源98%仰賴進口。沈強調,希望這3者之間取得平衡,既照顧到民生,又不會影響物價,同時可以做到節電,這是委員會大家談出來的社會共識。
因此,考量燃料價格上漲因素,審議會議決議此次平均電價漲幅3%,將由每度電2.5488元調漲為每度2.6253元,而住宅500度以下及小商家1,500度以下用電的電價不調整。根據經濟部統計,2015年、2016年間國內電價經過三次調降,降幅累計達19.23%。至於10月的電價是否也會依據這次的評估標準來調整,沈榮津則說,還是要看燃料價格的波動,到時才能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