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已婚舞蹈男老師,先前因工作關係結識班上女學生,後來2人日久生情,前年6月間發生3次以上的性行為,直到妻子發現異狀到場抓姦,2人戀情才因此曝光,法官分別依通姦及相姦等罪,各判男師及女學生3月徒刑,民事還須賠償妻子40萬元。
老師妻子應訊時表示,他與老公結婚逾7年,2人均從事舞蹈教學工作,後來老公在指導1名女學生時,竟與對方發展出婚外情,老公還多次前往女學生家,與對方發生至少3次以上的性行為;法官認為,男師與女學生並無前科,因一時情慾難耐,竟無視對方已有配偶,仍多次發生性行為,嚴重破壞家庭和諧,分別依通姦及相姦等罪,各判2人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老師妻子認為,老公與女學生發生性行為,導致自己婚姻破裂,精神蒙受極大痛苦,遂向老公及女學生各索賠精神撫慰金100萬元,但2人認為金額過高無法支付,最後雙方無法達成和解,法官審酌男師及女學生收入及財產後,認為賠償金額以40萬元較為妥適,超過此範圍請求予以駁回。
▲已婚舞蹈男老師與女學生嘿咻三次判賠4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