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轟動一時的夜店殺警案,台北市信義分局員警薛貞國被圍毆致死,檢警持續逮人,第一波起訴60餘名被告後,檢警持續過濾監視器畫面緝捕共犯,於案發後2年多,拘提到全案第74名共犯林立凡到案;一審認定,林拳打腳踢殺害薛,依殺人罪判林10年10月,二審改判為9年。林認為「太重了」上訴求輕判,最高法院今(20)日駁回上訴,林立凡判9年定讞。
2014年9月13日凌晨,「富二代」曾威豪因為在信義區的夜店SPARK鬧事,因而糾眾前來夜店助陣;休假中的刑警薛貞國接獲報案後,前往夜店處理糾紛,對曾威豪等人怒喊「在我管區鬧什麼!」,並踢了曾威豪一腳,眾人憤而拿紅龍柱、棍棒攻擊薛,薛遭圍殺2分鐘後,倒地不起。
至於第一波起訴的66名被告,於二審期間追加2名被告,高院去年底宣判時,一口氣宣判68人,其中,曾威豪、劉芯彤夫妻加重改判10年、9年,幫派份子蕭叡鴻13年、周譽騰12年、易寶宏9年、萬少丞8年8個月、許淳凱判刑13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