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高雄報導
一名丈夫在高職任教的人妻,只因懷疑丈夫與同校女老師發生婚外情,先在白紙印上女老師的照片後,寫下「在美術教室偷情、做愛,你好意思嗎?」、「別人家的老公特別好玩,是嗎?」等字眼,並夾在女老師座車後雨刷上,女老師憤而提告,法院審理後判人妻拘役40天,須賠償1萬5千元。
▲人妻因懷疑丈夫與張姓女老師有染,印了紙條夾在對方車上遭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網站)
檢警調查,抓狂的田姓人妻在大學當老師,她疑心丈夫與同校的張姓女老師有染,向檢警供稱私底下蒐集了兩人的通信內容、保險套、禮物,但她卻在還未提告時,就先到張姓女老師停在學校的座車上,夾上「在美術教室偷情、做愛,你好意思嗎?」等語的紙條,遭對方提告。
法院審理後認為,雖然人妻已蒐證,但並有任何機關查證屬實,且通姦應屬私德範疇,無關教師的專業及倫理,難以無限上綱必然影響學子身心或社會教化,依法判處拘役40日,高雄高分院駁回上訴,但考量民事判賠1萬5千元確定,宣告刑事緩刑,讓田妻免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