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曾在台灣因虐死流浪貓「大橘子」跟店貓「斑斑」,而遭到判刑的陳皓揚,在官司結束之後,曾接受台灣NOE行動組織理事長李榮峰輔導,據《蘋果日報》報導,李榮峰向媒體表示,陳男案發後「幾乎所有台灣朋友都疏離他」,最後黯然返回澳門,目前在當地某公司擔任文職工作。
▲陳皓揚因在台灣虐貓遭判刑。(圖/資料照)
李榮峰表示,陳皓揚曾告訴他,童年成長過程「遇到一些事情」,雖與貓沒有直接關係,但產生情感轉移的問題。李認為陳當時的問題是「不認為虐貓是犯法的事」,因此李讓他了解虐貓不僅犯法,而且是錯的,因為生命都是無辜而平等,李表示,陳的觀念其實就是把動物以「畜生」看待的舊式思維。
▲陳皓揚因虐貓遭判刑,最後黯然返回澳門。(圖/資料照)
對於陳皓揚的學籍官司,李榮峰表示:「做錯事就應該接受教訓,法官該怎麼判就怎麼判,我不會替陳講話,但是教訓之餘最好也能教化,教化就是給不給他機會,如果大家都不給他機會、不原諒他,可能是把他逼進死胡同,做出更可怕的事情。」